中共*印发《*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
来源: 新华网
时间: 2024-02-19
浏览量: 1177

 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,中共*印发了《*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

  通知指出,开展*史学习教育,充分发挥*史以史鉴今、资*育人的作用,是*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。《条例》以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*章为根本依据,对*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、内容、主要形式、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,是开展*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。《条例》的制定和实施,对于推动*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推动全*全社会学好*史、用好*史,从*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做到学史明理、学史增信、学史崇德、学史力行,具有重要意义。

  通知要求,各级*委(*组)要认真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,切实履行*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,加强对*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《条例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。各级*组织要认真贯彻《条例》要求,把学习*的创新理论和*史基本内容、*的历史结论、*的历史经验、伟大建*精神贯通起来,把*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,引导*员干部树立正确*史观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《条例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,要及时报告**。

  《条例》全文如下。

*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

(2024年1月18日中共**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

2024年2月5日中共*发布)

  第一章 总则

  第一条 为了推动*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,推动全*全社会学好*史、用好*史,从*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弘扬伟大建*精神,传承红色基因,赓续红色血脉,根据《中国共产*章程》,制定本条例。

  第二条 开展*史学习教育,用*的历史教育人、启迪人、感化人、鼓舞人,是牢记*的初心使命、坚定理想信念、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,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。

  第三条 *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用*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、指引方向,用*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、凝聚力量,用*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、砥砺品格,推动全*全社会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。

  第四条 *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

  (一)学史明理。教育引导*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*为什么能、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,从历史中寻经验、求规律、启智慧,坚定对*的领导的自信,坚定贯彻落实*的创新理论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。

  (二)学史增信。教育引导*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、共产主义的信仰,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,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,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。

  (三)学史崇德。教育引导*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,崇尚对*忠诚的大德、造福人民的公德、严于律己的品德,做到始终忠于*、忠于人民。

  (四)学史力行。教育引导*员坚持在锤炼*性上力行、在为民服务上力行、在推动发展上力行,不断提高*治判断力、*治领悟力、*治执行力,增强斗争本领,把握历史主动。

  第五条 *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:

  (一)坚持*的全面领导;

  (二)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;

  (三)坚持以史鉴今、资*育人;

  (四)坚持统筹谋划、开拓创新;

  (五)坚持分类指导、精准施策;

  (六)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*史观。

  第六条 *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、覆盖全*与面向社会相贯通。在*员学习教育中,应当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。抓好青少年*史学习教育工作。推动*史学习教育进机关、进企事业单位、进城乡社区、进校园、进军营、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、进网站。

  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

  第七条 *史学习教育工作在**集中统一领导下,由*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、整体推进、督促落实。

  *宣传部、*组织部、**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,做好*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。

  第八条 各级*委(*组)承担*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,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工作,整合相关资源,统筹各方力量,发挥优势,形成合力。

  第九条 基层*组织承担*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,把*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

  第三章 *史学习教育的内容

  第十条 坚持学*史和悟思想相统一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*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,不断增进对*的创新理论的*治认同、思想认同、理论认同、情感认同。

  全面学习领会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、科学体系,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坚持好、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,把*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、锤炼*性和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。

  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《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、《关于建国以来*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、《中共*关于*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》,学习毛泽东同志、邓小平同志、江泽民同志、胡锦涛同志关于*史的重要论述,学习*总*关于*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,理解和把握**关于*史的最新表述、评价和结论,自觉在思想上*治上行动上同以*同志为核心的**保持高度一致。

  第十二条 全面系统学习*史,学习*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,学习*的不懈奋斗史、不怕牺牲史、理论探索史、为民造福史、自身建设史,认识和把握*对中国人民、中华民族、马克思主义、人类进步事业、马克思主义**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。

  第十三条 学习和运用*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,坚持*的领导,坚持人民至上,坚持理论创新,坚持独立自主,坚持中国道路,坚持胸怀天下,坚持开拓创新,坚持敢于斗争,坚持统一战线,坚持自我革命。

  第十四条 弘扬伟大建*精神,坚持真理、坚守理想,践行初心、担当使命,不怕牺牲、英勇斗争,对*忠诚、不负人民,为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。

  第十五条 树立正确*史观,认真学习*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,准确把握*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、主流本质,正确认识*史上的重大事件、重要会议、重要人物,正确对待*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,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,让正史成为全*全社会的共识。

  第四章 *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

  第十六条 *员应当按照*章和有关*内法规要求,根据自身实际,通过阅读*史著作、开展研讨交流、参加教育培训、参观红色场馆、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*史。

  第十七条 各级*委(*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*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,纳入学习计划。

  第十八条 各级*校(行*学院)、干部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*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、常修课,充实*史课程,丰富*史教育形式,提高*史教学质量。进修班、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*史学习内容。公务员初任培训、任职培训、在职培训等设置*史课程。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*史课程。

  第十九条 基层*组织应当把*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,通过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*日等形式开展*史学习教育,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*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*日。在发展*员过程中,教育引导入*积极分子认真学习*史。

  第二十条 用好学校思想*治理论课渠道,推进大中小学思想*治教育一体化建设,推动*史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头脑,发挥*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。

  第二十一条 用好革命博物馆、纪念馆、*史馆、烈士纪念设施、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,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,精心设计展览陈列、红色旅游线路、学习体验线路,加强革命传统教育、爱国主义教育、思想道德教育。

  第二十二条 把*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,与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、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,加强舆论引导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。

  做好重要节庆日、纪念日和重大*史事件纪念工作,按照**有关规定办好已故*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,开展重大*史事件、重要*史人物和烈士纪念活动。

  第二十三条 用好图书、报刊、广播、电影、电视等传播媒介,用好文学、影视、音乐、戏剧、美术等艺术形式,充分发挥文献档案、红色书信、革命诗词等教育价值,鼓励各地利用公共空间开展*史学习教育。

  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,通过*史网站(频道)、网上纪念馆以及微博、微信、短视频、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,打造*史融媒体作品,增强*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。

  第二十四条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、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、职工书屋等平台,运用报告会、座谈会、知识竞赛、宣讲活动、读书活动等形式,发挥革命英烈、功勋模范、先进典型、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,把*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。

  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

  第二十五条 *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*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,制定*史和文献工作规划,组织开展*史研究、*史著作编写、*史宣传教育、*史资料征集等工作。

 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*的工作,为*史和文献部门提供资料支持。

  第二十六条 加强中共*史*建学一级学科建设,做好人才培养、课程设置、师资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等工作。加强*史精品课程建设,建立完善*史精品课程库,利用网络平台、线上课堂等形式,共享优质资源。

  第二十七条 按照*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的原则,建设一支结构合理、专兼结合的高素质*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。大力培养优秀*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,造就一批有影响的*史专家和*史宣讲人才。重视发挥老干部、老战士、老专家、老教师、老模范参与*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。

  第二十八条 各级*委(*组)以及*委宣传部门、*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严把*治关。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、*治和学术、研究和宣传等关系,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,自觉与丑化*和国家形象、诋毁*和国家领导人、抹黑英雄模范、歪曲*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抵制庸俗化、娱乐化,防止“低级红”、“高级黑”。

  第二十九条 *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。

  开展*史学习教育,应当坚持勤俭节约,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严禁以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。严禁借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,硬性摊派征订辅导读物、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。

  第三十条 各级*委(*组)应当加强对*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,将其纳入*建工作责任制,纳入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,纳入巡视巡察内容。

  第三十一条 各级*委(*组)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*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,充分运用评估结果,不断改进*史学习教育工作。

  对*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。

  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,根据情节轻重,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、处分。

  第六章 附则

  第三十二条 军队*史学习教育工作规定,由*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。

  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*宣传部、*组织部、**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解释。

  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